2008卷三74題 司法考試2008年試卷三第59題?
司法考試2008年試卷三第59題?《擔保法解釋》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依法占有的動產抵押動產,質權人不知道出質人無權處分該動產的,行使質權,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承擔賠償
司法考試2008年試卷三第59題?
《擔保法解釋》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依法占有的動產抵押動產,質權人不知道出質人無權處分該動產的,行使質權,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本問題中,當甲方將電動車抵押給丙方時,甲方實際上是出質人,沒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動產。因此,丙方享有基于善意取得的質權?!段餀喾ā返诙僖皇邨l規(guī)定,質權人在質權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讓質權,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提質,出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C的說法是正確的,是當選的;因此,C是電動車的實際車主。如果電動車在C手中損壞或丟失,C就是實際侵權人。因此,B可以向C索賠。D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