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專題研究#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崔志海X摘 要:在1894) 1895年的中日甲午戰(zhàn)爭中, 美國表面聲稱中立, 實際卻偏袒日本。戰(zhàn)前一再拒絕中、朝兩國的調停請求和英國的聯(lián)合調停建議, 默認或慫恿日本
#專題研究#
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崔志海X
摘 要:在1894) 1895年的中日甲午戰(zhàn)爭中, 美國表面聲稱中立, 實際卻偏袒日本。戰(zhàn)前一再拒絕中、朝兩國的調停請求和英國的聯(lián)合調停建議, 默認或慫恿日本發(fā)動戰(zhàn)爭。戰(zhàn)爭期間, 美國外交官作為中日兩國僑民的戰(zhàn)時保護人, 一再逸出國際法合理范圍, 曲意保護在華日本間諜。作為中日兩國的唯一調停者, 美國一方面拒絕與歐洲國家聯(lián)合調停, 為日本繼續(xù)發(fā)動戰(zhàn)爭減輕國際壓力, 另一方面又單方面勸說清朝政府接受日本的各項侵略要求, 幫助日本實現發(fā)動戰(zhàn)爭的目的。美國偏袒日本的原因, 主要是希望借日本之手廢除中朝宗藩關系, 進一步打開中國大門, 同時利用日本削弱英國、俄國等在東亞的影響力。
關鍵詞:甲午戰(zhàn)爭 東亞國際關系 中美關系
1894) 1895年的中日甲午戰(zhàn)爭是近代東亞國際關系史上的一個轉折點。戰(zhàn)前, 英國勢力的存在和中國看似強大的國力, 一直維持東亞地區(qū)的脆弱均勢, 而日本在戰(zhàn)爭中的速戰(zhàn)速勝一方面將中國的虛弱暴露無遺, 勾引起歐美各大國進一步侵略中國的欲望, 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 另一方面也令這些大國對日本刮目相看, 使日本一躍而為東亞霸主, 中國與朝鮮的宗藩關系被徹底解除。從此, 東亞地區(qū)進入一個新的多事之秋, 各國圍繞爭奪東亞展開新的角逐,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和1950) 1953年的朝鮮戰(zhàn)爭結束之后, 東亞地區(qū)才重新達成新的均勢。
在這場改變東亞局勢的戰(zhàn)爭中, 美國的表現似乎沒有英、俄、德、法等國家突出, 始終聲稱奉行/中立0政策, 實際上卻發(fā)揮了其他列強不曾起到的作用。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 1利用國內外已出版的中、美、日、法等國的外交文件及相關文獻, 就美國政府在中日X 本文的寫作系在/韓國高等教育財團0的資助下完成, 匿名外審專家提供了很好的意見, 謹致謝忱。1 20世紀50年代初, 國內學者曾對美國在甲午戰(zhàn)爭中的親日立場做過比較多的揭露和批判, 詳見尚鉞5中日甲午戰(zhàn)爭中美帝幫助日本侵略中朝的影響和教訓6和司綬延5中日甲午戰(zhàn)爭時期美國幫助日本對中朝兩國的侵略罪行6(歷史教學月刊社編:5中日甲午戰(zhàn)爭論集6, 北京:五十年代出版社, 1955年, 第85) 116頁) , 以及劉大年著5美國侵華史6(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1年, 第36) 45頁) 、卿汝楫著5美國侵華史6第2卷(北京:三聯(lián)書店, 1956年, 第190) 218頁) 。但受當時學術環(huán)境和資料條件的限制, 這一時期的相關論著在重建史實方面多有不足。20世紀80年代之后, 戚其章教授的5甲午戰(zhàn)爭國際關系史6(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年) 是國內該研究領域的一部權威著作, 書中內容多處涉及美國與甲午戰(zhàn)爭的關系。但由于此著系綜合研究甲午戰(zhàn)爭的國際關系, 并把日本、英國、俄國等國家
,歷 史 研 究2011年第2期
甲午戰(zhàn)爭期間所做的反應及扮演的角色和原因等做一專題研究, 希望對甲午戰(zhàn)爭國際關系史和晚清中美關系史的研究有所推展。不當之處, 尚祈方家指正。
一、戰(zhàn)前美國對朝鮮問題的觀察和反應
由于朝鮮在東亞的特殊地理位置, 朝鮮問題在19世紀中葉就被納入美國的東亞政策之中。19世紀60年代, 美國成功叩開中國和日本這兩個東亞主要國家的大門之后, 便有意染指朝鮮, 將其作為進一步擴大在中國和日本勢力的一個跳板。1871年5) 7月, 美國亞洲艦隊司令率5艘軍艦入侵朝鮮, 但被朝鮮軍民擊退。1876年朝鮮與日本簽訂5江華島條約6, 再次激發(fā)美國進入朝鮮的愿望, 美國新任駐華公使西華(Geor ge F. Sew ar d) 認為從/日本的勝利中看到了使美國
11878年底, 美國政府任得到一個條約的機會0, 并建議美國政府簽訂與日本類似的朝美條約。
命海軍提督薛斐爾(R. W. Shufeldt) 前往東亞執(zhí)行這一使命。1882年5月美國與朝鮮簽訂修好通商條約, 成為西方列強中最早進入朝鮮半島、迫使朝鮮向西方國家敞開大門的國家。
1894年春, 朝鮮國內發(fā)生東學黨起義。6月1日東學黨占領全州后, 朝鮮國王決定向中國借兵代剿, 并于6月3日正式照會袁世凱, 提出借兵請求。次日, 清廷便批準李鴻章的派兵赴朝計劃。6月6日, 清政府根據1885年中日5天津條約6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 將中國派兵赴朝一事照會日本政府。得知朝鮮政府向中國借兵的消息后, 日本政府極力慫恿清政府出兵朝鮮, 為日本蓄謀已久的出兵朝鮮提供借口。在中國通報派兵的次日, 日本即按預訂方案, 也將出兵朝鮮的決定正式照會清政府。但在清朝軍隊與朝鮮農民起義軍交戰(zhàn)之前, 朝鮮政府6月11日便與發(fā)動起義的東學黨人訂立5全州和約6, 平息了農民起義。6月13日朝鮮政府致函袁世凱, 要求撤回清朝軍隊。清朝政府表示愿意從朝鮮撤兵, 但要求日本也同時撤軍。而日本政府則拒絕撤軍, 以朝鮮完成日本所提出的內政改革方案作為撤兵條件, 并不斷制造事端, 增兵朝鮮, 將中日撤兵問題逐步引向其與中國開戰(zhàn)、獨占朝鮮的預定軌道。
對于因中日兩國出兵朝鮮所引發(fā)的緊張局面, 美國駐朝鮮、中國和日本的外交官從一開始就予以密切關注。1894年6月18日, 美國駐朝公使西爾(M. B. Sill) 向國務院報告, 日本派遣大批軍隊進駐漢城/肯定懷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0, 指出:/現在很顯然, 日本人已經到了這里, 他們可能會堅信他們不能-有失面子. 地離開這里, 他們或許會喜歡有一個宣稱他們在韓國的影響的機會。0同時, 西爾將朝鮮出現的緊張局面歸咎中國, 聲稱:/造成目前困難局面的錯誤很顯然都是由于中國人的行動, 他們將軍隊派到朝鮮; 如果中國沒有這樣做, 日本派來的軍隊可能就會少許多, 或者不會派遣任何軍隊。0他還表示, 鑒于1882年/壬午兵變0和1884年/甲申政變0中有100余名日本人傷亡, 而目前在朝的日本人超過10000人, 因此日本方面解釋
o在6月29日的報告中, 派軍入朝是為了保護在朝鮮的日本人和使館, /是相當合乎情理的0。
1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上, 因此, 也未能對美國與甲午戰(zhàn)爭的關系進行系統(tǒng)論述。此外, 美國學者魁特
(P ayson J. T r eat) 著5美日外交關系史6第2卷(D ip 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 ap an, 1853-1895) 一直是國內學者研究中日甲午戰(zhàn)爭時期美國對華政策的一部重要參考書, 書中利用了許多寶貴的美國外交檔案資料, 但作者的學術觀點明顯親日, 多有偏見, 不足為訓。
1 Pay so n J. T r eat , D ip lomatic Relations betw 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 ap an, 1853-1895, V olume II,
Gloucester , M A SS. :Peter Smith, 1963, p. 24.
o÷John M. Sill to Secretar y of St ate, June 18, 1894, " in Spencer J. P almer , ed. , K or ean -A merican
Relations :D ocuments P er taining to the F ar E aster n D ip lomacy of the U nited S tates , V olume I I , T he
,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西爾又對日本將改革朝鮮內政作為撤兵條件和要求解除朝鮮與中國的宗藩關系明確表示支持:
我可以說, 日本對于朝鮮似乎是很善意的。日本似乎僅希望朝鮮永久擺脫中國宗主權的支配, 然后通過幫助朝鮮進行把和平、繁榮和開明帶給它的人民的改革, 以此來幫助這個日本的弱鄰, 鞏固它的獨立地位。這個動機受到了許多比較有知識的朝鮮官吏們的歡迎,
1并且我想象在美國也不會遇到反對的。
美國駐日公使譚恩(Edw in Dun) 同樣站在日本一邊。他雖然在6月15日的報告中明確指出, 日本在朝鮮部署如此大規(guī)模的軍隊, 不可能僅為保護使領館及僑民, 如果不是對中國威脅的話, 至少也是想展示日本的力量, 表明它有能力在朝鮮組織大量軍力, 以免中國干預朝鮮事務, 威脅朝鮮主權的完整。他斷言:日本民眾對中國在朝鮮影響力的強烈忌恨, 很有可能促使
o但7月3日復電報告造成中日關系緊張局面及日本政府采取行動, 危害中日兩國的和平關系。
解釋日本派兵的原因時, 譚恩完全贊同日本政府的解釋, 將責任歸咎于中國和朝鮮, 謂:日本外務大臣向他保證派軍隊到朝鮮首先是根據1882年的5濟物浦條約6, 而中國派兵的照會使得日本增兵成為必然, 以避免1882) 1884年事件再次發(fā)生; 朝鮮所發(fā)生的叛亂是由于腐敗和壓迫, 為確保未來的和平, 日本要求朝鮮進行激進的行政改革, 并建議與中國一道實現這一目標, 但遭中國拒絕, 因此日本將不顧中國的反對, 單獨推行這些改革; 日本沒有任何侵略領土的意
?圖, 現在必須由中國做出一些友好表示。
7月7日美國政府致電對日本拒絕從朝鮮撤軍表示遺憾之后, 譚恩繼續(xù)為日本辯護。7月10日, 他向美國政府轉達日本關于朝鮮政策的表態(tài):
日本在朝鮮的目的并不是要制造戰(zhàn)爭, 實質上是為了確保朝鮮的主權、獨立、和平、秩序和良好的政治, 以避免再次發(fā)生叛亂。日本期望消除官場腐敗、貪污和各種弊政的根源。朝鮮政府應該實行我們建議的改革, 中國的含糊態(tài)度妨礙了這些改革, 并危害東亞的和平。叛亂并沒有完全平息, 它的根源依然存在。日本此時撤兵是不明智的, 一旦未來的和平得到保證, 日本會即刻撤兵, 不存在任何與朝鮮發(fā)生戰(zhàn)爭的憂慮。
隨后, 譚恩附和日本的說法, 聲稱:/我個人認為中日之間不存在爆發(fā)戰(zhàn)爭的任何可能性。0?7月14日, 他又給美國政府寫了一份長篇報告, 再次聲稱日本在朝鮮的目的不是要發(fā)動戰(zhàn)爭, 只是想對朝鮮進行必要的改革, /使朝鮮不但在名義上而且在實際上實現自主和主權獨立0。他說:/我與陸奧先生就朝鮮問題做過數次晤談, 沒有理由懷疑日本目前在朝鮮所采取行動的動機和政策0, 他強調日本政府受國內民意的壓力, 在朝鮮問題上決不能后退, 必須達到目的, /如果日本目前在沒有獲得與出兵規(guī)模和支出相稱的目標或好處時即從朝鮮撤兵, 一定會激起民眾的反
?不難看出, 譚恩實際上是建議美國政府接受和支持日本的朝鮮政策。對情緒0。
美國駐華署理公使田夏禮(Charles Denby, Jr. ) 由于身在中國, 在甲午戰(zhàn)前比較客觀地報1Per io d of Gr ow ing I nf luence, 1887-1895, Berkeley and L o s A ngeles:U niver sity o f Califo rnia P ress,
1963, pp. 331-332.
1 ÷John M. Sill t o Secretar y of State, June 29, 1894, " op. cit. , p. 336.
÷Dun to G resham, June 15, 1894, " in Jules Davids, ed. , A mer ican D ip lomatic and Public Pap ers :T 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 S er ies I I I , T he S ino -J ap anese War to the R uss o -J ap anese W ar 1894-1905, Vo lume 2, T he Sino -J ap anese W ar I , W ilmingto n, Delaw are:Scholarly Resourse Inc. , 1981, pp. 87-89. ÷Dun to G resham, July 3, 1894, " op. cit. , p. 148. o?
?÷Dun to G resham, July 10, 1894, " o p. cit. , p. 154.
?÷Dun to G resham, July 14, 1894, " o p. cit. , pp. 175-182.
,歷 史 研 究2011年第2期
告了日本主動挑起戰(zhàn)爭的事實。如在6月8日的報告中, 他指出清朝出兵朝鮮系/應朝鮮國王的請求0, /主要是為了避免叛軍逼近漢城0, /北洋大臣李鴻章已向日本和俄國保證, 一旦叛亂平
17月3日電告圍繞朝鮮問題的敵對行動/已迫在眉睫, 盡管日本采取息, 清朝方面立即撤兵0。
o但這并不進攻行動, 但中國方面仍顯示妥協(xié)態(tài)度, 請求英國和俄國的調解, 爭取和平解決0。
表明他的立場站在中國一邊。田夏禮當時之所以沒有像西爾和譚恩那樣支持日本發(fā)動戰(zhàn)爭, 主
?要在于他認為日本不可能在與中國的戰(zhàn)爭中取勝。
對于中日出兵朝鮮所引發(fā)的緊張局面, 美國政府的態(tài)度和反應比較微妙。一方面, 由于戰(zhàn)爭結局及影響的不確定性, 以及美國當時在東亞的勢力有限, 將無法主導局面。因此, 美國政府開始時并不愿意看到日本因朝鮮問題挑起戰(zhàn)爭, 致使東亞局面復雜化。6月22日, 國務院致駐朝公使西爾的電文訓令就表達了這一愿望, 稱:/出于美國對朝鮮及其人民的福祉的友好的關懷, 茲依總統(tǒng)的指示, 訓令你竭盡所能來維護和平。0?6月29日, 國務卿葛禮山(W. Q. Gr esham) 又致電駐日公使譚恩, 表示鑒于美國對日本和朝鮮兩國都抱有友好感情以及朝鮮目前
?7月7日, 葛的無助, 要求譚恩弄清并報告日本派兵到朝鮮的原因及日本對朝鮮所提的要求。
禮山再次致電譚恩, 對日本拒絕從朝鮮撤兵, 并要求改革朝鮮內政表示/遺憾0, 稱:/朝鮮國變亂盡管業(yè)已歸于平定, 但日本拒絕撤兵, 并要求對該國內政施行急劇改革, 合眾國政府聞之深表遺憾。且清國有希望日清兩國同時撤兵之事, 如有上述要求更引起他人之注目。合眾國政府對日本、朝鮮兩國懷有深厚友誼, 故希望朝鮮國獨立和尊重其主權0, 并指示譚恩轉告日本政
?府:如日本政府向不堪防守的鄰國施以不正義的戰(zhàn)爭, 大總統(tǒng)將痛感失望。
但另一方面, 美國又拒絕朝鮮和清政府的調停請求, 聽任日本因朝鮮問題發(fā)動戰(zhàn)爭。1894年6月24日, 朝鮮政府致函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駐朝公使, 請求各國政府出面斡旋, 敦促日本從朝鮮撤軍, 指出:/在日本與朝鮮和平相處的時候, 朝鮮境內保留這樣多的日本武裝軍隊是不合乎國際法的。0?在6月26日日本公使大鳥圭介謁見朝鮮國王, 拒絕撤退日本軍隊, 并逼迫朝
à鮮進行改革內政之后, 朝鮮政府又接連二次致電駐美公使李承壽, 請求美國出面斡旋。
對此, 美國國務卿只是一般地對朝鮮的處境表示同情, 希望朝鮮的主權得到尊重, 但拒絕朝鮮政府的斡旋請求, 表示美國必須保持對朝鮮和其他國家/一個公平的中立態(tài)度, 我們僅能
á以友好的方式予日本以影響, 我們絕不能夠同其他國家聯(lián)合干涉0。
盡管出于各種原因, 美國政府7月7日致電美國駐日公使, 對日本拒絕從朝鮮撤兵表示遺1
o÷M r. Denby to M r. Gr esham, June 9, 1894, " op. cit. , p. 81. ÷M r. Denby to M r. Gr esham, July 3, 1894, " o p. cit. , p. 147.
÷M r. Denby to M r. Gr esham, June 26, 1894, " o p. cit. , pp. 113-114. ?
?÷M r. U hl to M r. Sill, June 22, 1894, " op. cit. , p. 96.
?÷M r. G resham to M r. Dun, June 29, 1894, " o p. cit. , p. 142.
?5美國公使譚恩致陸奧外務大臣函6(1894年7月9日) , 戚其章主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xù)編#中
日戰(zhàn)爭6第9冊, 北京:中華書局, 1994年, 第308頁。
?5朝鮮統(tǒng)理交涉通商事務督辦趙秉稷致西露公使6(1894年6月24日) , 中國史學會編:5中國近代史資à
á料叢刊#中日戰(zhàn)爭6第7冊, 上海:新知識出版社, 1956年, 第430頁。5朝鮮辦理公使Ye Sung Soo 致格萊錫函6(1894年7月5日發(fā)) , 中國史學會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zhàn)爭6第7冊, 第436) 437頁?!翸 r. G resham to M r. Bayar d, July 20, 1894, " in Jules Dav ids, ed. , A mer ican D ip lomatic and Publ ic
Pap er s :T he United S tates and China, S er ies I I I , T he Sino -J ap anese War to the Russo -J ap anese W ar 1894-1905, Vo lume 2, T he Sino -J ap anes e W ar I , p. 187.
,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憾, 但這只是為應付輿論和其他國家的斡旋建議而表示一種姿態(tài)而已。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當時就已看出美國的意圖, 指出:/美國為從來對我國友誼甚厚, 最抱好意之國, 從彼國固有之政略上言之, 尤不好容喙于遠東之事件, 究不過難拒絕人類普通愛和平之希望及朝鮮之懇求, 故發(fā)此勸告, 此外無他意也。01事實確如陸奧宗光所分析的那樣。7月8日, 英國駐美大使授命詢問葛禮山是否愿意與英國一道聯(lián)合干預, 以避免中日爆發(fā)戰(zhàn)爭, 后者就表示, 美國奉行友好的中立政策, 不會進行干預; 美國已向日本方面做過調停, 不可能進一步斡旋。次日, 葛禮山還特意將7月7日美國政府致駐日公使譚恩訓令的一份復印件交給英國大使, 并強調即使是友
o7月13日, 中國駐美公使面晤葛禮山, 請求美國出面與其他國好的調停, 美國也不會參加。
家聯(lián)合, 要求日本從朝鮮撤軍, 制止日本發(fā)動戰(zhàn)爭, 葛禮山也以同樣理由拒絕, 聲稱美國在7月7日向日本發(fā)出規(guī)勸之后, /我們看不出我們還能做什么, 我們不可能與其他列強聯(lián)合進行任何形式的干涉0。他還違心地單方面聽信日本方面及美國駐日公使譚恩的說法, 認為日本不會發(fā)
?動戰(zhàn)爭, 指出/從譚恩及其他方面收到的情報看來, 我難立即相信日本將訴諸戰(zhàn)爭0。
然而, 值得指出的是, 美國一方面以奉行所謂的/中立0政策和日本不會發(fā)動戰(zhàn)爭為理由, 拒絕在中日間進行斡旋, 另一方面卻對日本提出的戰(zhàn)爭爆發(fā)后由美國代為保護在華日本人的請求慨然應允。早在6月底, 日本為發(fā)動戰(zhàn)爭就詢問美國政府, 一旦日本公使撤離北京, 美國是否愿意保護在中國的日本人及財產, ?葛禮山當即回復表示, 如獲中國認可, 日本的這一請求將
?7月13日, 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在致日本駐華代理公使小村的密受到/總統(tǒng)的善意考慮0。
函中就通報了日本方面已與美國商定, 如獲得清政府同意, 美國愿意在中日開戰(zhàn)時代為保護在
?8月1日, 美國駐華署理公使田夏禮收到日本駐華公使小村請求代為保護在華日華日本商民。
本人的函件后, 當日即照會總理衙門, 宣布自即日起, 戰(zhàn)時在中國的日本人/均在本署大臣及
?本國駐各口領事保護之下0。
與美國事先私下商定后, 日本政府為誘使清政府同意戰(zhàn)時由美國代為保護在中國的日本商民, 便放出有關風聲。1894年7月16日, 清駐日公使汪鳳藻致電清政府, 建議請美國政府保護在日本的中國商民, 指出日本已約請法國代為保護日本在華商民, 中國在日商人求護日切, 美
à鑒于中日開戰(zhàn)已不可避免, 7月28使接本國政府電報, 如中國政府托美護商, 美國愿意效力。
á8月2日總理衙門照會美署理公使田夏禮, 正式請求美國對在日華民/按照公法代為保護0。
1
o陸奧宗光撰:5蹇蹇錄6, 中國史學會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zhàn)爭6第7冊, 第155頁。÷M r. G resham to M r. Bayar d, July 20, 1894, " in Jules Dav ids, ed. , A mer ican D ip lomatic and Publ ic
Pap er s :T he United S tates and China, S er ies I I I , T he Sino -J ap anese War to the Russo -J ap anese W ar 1894-1905, Vo lume 2, T he Sino -J ap anes e W ar I , pp. 187-188.
?÷M r. G resham to M r. Bayar d, July 20, 1894, " o p. cit. , p. 188.
?÷M r. Dun to M r. G resham, June 29, " op. cit. , p. 142.
?÷M r. G resham to M r. Bayar d, July 20, 1894, " o p. cit. , p. 187.
?5陸奧外務大臣致駐中國小村臨時代理公使函6(1894年7月13日) , 戚其章主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
刊續(xù)編#中日戰(zhàn)爭6第9冊, 第399) 400頁。
?
à
á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二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臺北:/中央研究院0近代史研究所, 1972年, 第3376頁。5總署收駐日本大臣汪鳳藻電6(光緒二十年六月十四日) , 黃嘉謨主編: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臺北:/中央研究院0近代史研究所, 1990年, 第1857頁。5總署發(fā)美國公使田貝照會6(光緒二十年六月二十六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357頁。
5總署致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六月二十六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60頁。
,歷 史 研 究2011年第2期
日, 田夏禮照會清朝總理衙門, 表示中國請美國保護僑居日本中國人一事已獲本國政府同意,
1并已電令美國駐日本公使/于中日開仗時保護住日本之中國人矣0。
在中日正式開戰(zhàn)之前一方面以日本不會發(fā)動戰(zhàn)爭和聲稱奉行中立政策為由拒絕斡旋, 但同時又欣然接受戰(zhàn)時保護人角色, 這只能說明美國政府其實已知戰(zhàn)爭不可避免, 并樂于看到中日交戰(zhàn)。
二、美國政府與日本間諜案
中日宣戰(zhàn)后不久, 8月4日清政府在天津逮捕一個名叫石川伍一的日本間諜。8月6日總理衙門照會田夏禮, 表示將根據國際法慣例, 對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日本人予以懲處。照會稱:
頃接北洋大臣電稱, 倭人在津日派奸細二、三十人, 或改裝薙髪, 潛往各處窺探軍情等語。查公法第六百二十七至六百四十一條論處治奸細之罪甚嚴, 現既失和交戰(zhàn), 其安分
o商民自應照約保護, 而此等奸細不在保護之列, 亦必從嚴懲治, 以符公法。
對這一合理要求, 田夏禮極力抵制和反對, 8月8日在回復照會中警告清政府對日本間諜要嚴加甄別, 不要制造錯案, 說/緣此等事情最易辦理過情0, /現在中日開仗系在朝鮮, 中國地方并無日本一兵一騎, 據想即系實有日本人來作奸細之據, 如遽行嚴懲, 亦非切當辦法0, 提議如有日本人在內地從事間諜活動者, 請解交就近??? 驅逐回國, /使之不得與內地華民交接, 于中國防泄軍機似亦為無礙, 且此辦法已足為懲其作奸細之罪矣0。要求清朝政府/本仁慈之心, 不
?因兩國失和, 于日本人民恨惡而深絕之可也0。
對田夏禮這一偏袒日本、危害中國安全的要求, 清政府斷然拒絕。8月12日, 總理衙門復
?照田夏禮, 明確表示其建議與公法不符, 對中國安全構成危害, 堅持按6日的照會精神辦理。
除向總理衙門建議外, 田夏禮還指示美國駐天津領事李德(Sheridan P. Read) 與北洋大臣李鴻章直接交涉。8月29日, 李德致函李鴻章, 要求釋放石川伍一, 稱:/石川伍一并非奸細, 本大臣應請中堂開放送交駐津李領事轉飭回國。0?李德這一要求遭李鴻章拒絕。9月4日, 津海關道盛宣懷代表北洋大臣復函李德, 駁斥日本方面所謂石川非間諜一說, 指出根據中日修好條約相關條款, 兩國商民均不得改裝衣冠, /現在兩國失和, 忽然改裝易服, 潛匿民家, 四出窺探, 其意何居? 0此前貴領事聲稱所有在天津的日本人均已隨同日本駐華公使小村回國, /何以該犯石川獨不同行, 且不令貴領事知其住處? 0堅持/石川一犯自應由中國官密訪確情, 徹查根
?9月10日, 總理衙門就此事再次照會田夏禮, 重申日人石川/似不在保究, 未便遽行開釋0。
?護之例0, 要求田夏禮停止干涉, 轉達駐津領事/勿再誤會, 致倭奸恃為護符, 幸逃法網0。
1
o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二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386頁。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18
頁; 5總署致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70頁。?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八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32頁。?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十二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49頁。?5總署收北洋大臣李鴻章文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五日) 附錄一:5照錄美國李領事來函6, 5清季中日韓
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46頁。
?5總署收北洋大臣李鴻章文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五日) 附錄二:5津海關道盛宣懷復美國李領事函6,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46) 3547頁。
?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八月十一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67
頁。按:后據石川交代, 他確系在中國多年的日本間諜。9月20日清朝按照公法擊斃了石川。
,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繼在天津逮捕石川伍一之后, 清朝政府在上海、江蘇、浙江等地也相繼查獲一些日本間諜。8月14日, 上海道在上海法租界起獲兩名日本間諜, 法國領事以日本人歸美國保護, 交美署管押。對于這兩名日本間諜, 美駐滬總領事佑尼干(T. R. Jernigan) 和田夏禮也曲意加以保護。佑尼干以事關重大、須電美公使指示和/案情長冗, 須用詳文, 未便電稟0等為由, 拒交日本
1田夏禮則以/本署大臣現尚未接到該總領事詳報, 無知悉此案詳細情形, 是以未便遽照間諜。
o所請飭行辦理0為詞, 虛與應付。
對于美國公使和上??傤I事為拒交日本間諜而演出的雙簧戲, 清政府于20日再次照會田夏禮, 進行嚴正交涉, 譴責他們的做法違背中立, /于中國防務大有關礙, 殊乖兩國睦誼0, 敦促田夏禮/電飭該領事, 迅將此案情形報明貴署大臣查照, 一面先將所獲倭人二名送交上海道審
?同時, 清政府指示駐美公使楊儒與美國政府直接交涉。8月20明懲辦, 以符公法而重邦交0。
日, 楊儒致電總理衙門匯報交涉結果, 稱:/頃晤外部, 據云奸細如有確據, 領事不應袒護, 惟來電情節(jié)未晰, 已電詢田使。0?而根據美國國務院外交文件顯示, 事實是在清朝駐美公使楊儒向美國政府交涉后, 葛禮山8月18日致電田夏禮詢問日本間諜案情況, 21日田夏禮便復電作了匯報, 同日, 葛禮山即致電田夏禮, 指示他們交出日本間諜, 表示在中國的美國公使館和領事
?館沒有授權收留被指控違背中國政府的日本罪犯。
雖然葛禮山已指示交出日本間諜, 但田夏禮還是一再拖延。21日, 田夏禮照會總理衙門, 推托待接到美國政府的具體指示后即行交出, 稱:/本署大臣已知中國將此事電行駐本國楊大臣轉達外部, 現接外部來電, 囑將此案細情即行電轉。茲已按所知情形電復矣, 應俟本國外部將此案如何囑辦, 再行辦理。是以請貴王大臣俟本署大臣接有外部如何電囑, 自必即行照復。0?
8月23日, 駐美公使楊儒將葛禮山21日致電田夏禮的指示通報總理衙門, 謂:/接號電又晤外部, 知田使復電亦到。據葛云, 奸細應交, 美使及領事袒宕非是, 已電田使飭交。0?次日, 總理衙門便根據楊儒的報告, 再次照會田夏禮, 要求他按照美國政府的指示交出日本間諜, 稱:
上海拿獲日本奸細一案, 迭經本衙門照會貴署大臣轉飭駐滬領事速交在案。茲本月二
十三日接出使貴國楊大臣二十二日電稱, 屢晤貴國外部葛大臣。據云貴署大臣復電已到, 并稱奸細照例應交, 領事不應袒宕, 已電貴署大臣飭領事交出等語。應請貴署大臣即遵貴
à國外部之意轉飭駐滬總領事, 速將日本奸細二名照交中國地方官審辦。
但田夏禮繼續(xù)以等待指示為由進行拖延, 8月27日照會總理衙門, 謊稱:/本署大臣于二十五日下午已接到本國外部來電, 內系仍欲詳知此案情形, 經于二十六日具電聲復, 請外部即實行飭知此案應如何辦理, 想今明二日內, 定有外部電復。俟接到時, 自當知照貴署即行照辦也。0á1
o
?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十六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75頁; 5總署收南洋大臣劉坤一電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2頁。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十七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78頁。5總署致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3) 1884頁。?5總署收駐美大臣楊儒電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3頁。
?Payson J. Treat , Dip lomatic Relations betw 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 ap an,1853-1895, Volume II, p. 484. ?5總署收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一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494
頁;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5頁。
?
à
á5總署收駐美大臣楊儒電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三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6頁。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四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06頁。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七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
,歷 史 研 究2011年第2期
如前所述, 國務卿葛禮山于21日就指示田夏禮交出日本間諜, 田夏禮在給總理衙門照會中所謂的8月26日的具文聲復, 事實上只是試圖說服葛禮山改變此前的指示, 同意他們拒交日本間諜, 聲稱這兩個日本間諜/只是在校學生, 公開、和平地在上海居住0, 居住在中國的日本人改穿中國服裝雖與條約規(guī)定不符, 但并沒有遭到反對, 請求葛禮山同意由美駐滬總領事作為仲裁人和一名中國官員一道聽審, 并居然表示外國人犯罪不應由中國政府來處罰, 試圖讓日本間
1諜享有治外法權。
然而, 美國政府鑒于庇護日本間諜明顯違背中立政策, 并沒有接受田夏禮的意見。8月29日, 葛禮山致電田夏禮, 明確指示他在處理日本間諜問題上應保持中立, 遵守美國政府指示, 將日本間諜交清政府處理, 電文稱:
目下中日交戰(zhàn), 不相通使, 該代辦乃局外邦國使臣, 理宜不偏不袒, 而所行所辦, 中倭均應視為公道,, 此意應切念之, 務當遵照公法, 而不失局外邦國之誼。美國不得視倭人為美民, 亦不得使倭人向無享受如此利益者, 而不歸中國管轄, 亦不得留之治以美例, 統(tǒng)歸美使領事管理, 亦不得將使署、領署作為倭人避法之區(qū)??傊寥巳韵蒂羾用? 應
o照向來辦法, 歸地方官審辦, 不得因美官保護而稍有變遷。
在葛禮山下達如此明確指示后, 田夏禮還試圖做最后努力, 以保護兩名日本間諜。8月31日, 他再次致電葛禮山, 稱:美國駐日公使來電, 聲稱日本政府保證這兩名日本人不是間諜, 并要求中國在美國駐華公使田貝(Charles Denby) 回到北京之前不要采取任何行動。/您是授權我向中國政府提出這一建議, 還是命令立即無條件地將兩名日本人交給中國政府? 0田夏禮這一不執(zhí)行命令的做法顯然令葛禮山極為不悅, 他當即復電, 指出/我29日的指示已十分清楚。0?
總理衙門也于8月31日在接到駐美公使楊儒關于葛禮山8月29日電文指示報告后, ?當即照會田夏禮, 揭露他此前照會內稱各節(jié)/核與楊大臣電述貴國外部之意兩歧0, 要求田夏禮根據美國政府指示, 速飭上海美領事將日本間諜交上海道懲辦。同日, 總理衙門還就美國駐漢口領事保護逃入租界、偽裝華人的日本人照會田夏禮, 提出抗議, 并譴責田夏禮庇護上海日本間諜的行為助長了在華日本人的間諜活動, 指出:
查中日未經失和以前, 條約內載兩國商民不準改換衣冠, 致滋冒混。是平時倭人改易華裝, 尚干例禁, 況現當兩國開戰(zhàn)之際, 倭人改裝薙髮, 匿居中國, 其為窺探軍情, 有心混跡可知。此次漢口之改裝倭人, 一經營勇盤詰, 即持刀抗拒, 逃入租界, 情弊顯露。而美領事諱為日本安分之人, 即時送滬, 是否有意袒庇倭奸, 殊難剖白。但論公法, 似已未協(xié), 且于貴國保護真正安分商民之名有損。蓋緣滬關所獲倭奸, 不早交出訊辦, 以致他口倭奸效尤無忌, 實于中國軍情大有妨礙。應請貴署大臣嚴飭各口領事, 嗣后如遇此等情事,
?即照公法交出訊辦, 以敦睦誼可也。
13522頁;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8頁。
1 Pay son J. T reat, D ip lomatic Relations betw 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 ap an,1853-1895, V olume II, pp.
484-485.
o5駐美使館收美國外部葛禮山照會6(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九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90
頁?!翸 r. Gr esham to M r. Denby, August 29, 1894, " in Jules Dav ids, ed. , A mer ican D ip lomatic and Public P ap er s :T he United S tates and China, S eries I I I , T he S ino -J ap anese War to the Russo -J ap anes e ?War 1894-1905, Vo lume 2, T he Sino -J ap anese W ar I , pp. 227-228. Payson J. Treat , Dip lomatic Relations betw 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 ap an,1853-1895, Vo lume II, p. 485. ?5總署收駐美大臣楊儒電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86頁。
?5總署致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93、1892頁。
,美國政府與中日甲午戰(zhàn)爭
最后的努力失敗后, 田夏禮只好于9月1日照會總理衙門, 通報已根據美國政府的指示, 致電駐
1滬總領事佑尼干, 令他交出日本間諜。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 田夏禮和佑尼干附和日本政府說法, 稱在上海法租界拘捕的兩名日本人并非間諜是毫無根據的。兩名日本人被引渡后, 其身份也被查明, 一個名為福原林平, 另一個名為楠內友次郎, 是奉日本軍方之命, 計劃從上海北上營口, 探聽軍情。為避人耳目, 8月10日從上海日人居住地瀛華廣懋館移居中國人在法租界開設的同福客棧, 準備候船北上。由于兩人舉動異常, 形跡可疑, 引起上海道密探的注意, 遂于14日被租界巡捕拘捕, 并從他們攜帶
o并的行李中搜出與日本軍方聯(lián)絡的暗號和電報密碼。因此, 福原和楠內系日本間諜確實無疑。
且, 通過他們的招供, 還偵破8月19日在浙江拘捕的兩名日本僧人高見武夫和藤島武彥也同為
?查明真相后, 福原林平、楠內友次郎、高見武夫和藤島武彥先后被處決。日本間諜。
盡管在上述日本間諜案的交涉中, 美國駐華外交官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 但美國駐華署理公使田夏禮還是成功幫助一個名為川煙丈之助的日本間諜逃避清政府的拘捕, 安然返回日本。川煙丈之助原為步兵少尉, 1892年9月間由日本派往中國從事偵察活動。他在奉天一帶活動近兩年, 到處搜集情報, 發(fā)回日本國內, 對中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日本發(fā)動遼東戰(zhàn)役立下功勞。1894年8月間, 他由東北經煙臺轉赴北京。8月31日, 田夏禮突然致函總理衙門, 要求發(fā)給川煙丈之助路照, 使之/執(zhí)持赴津0回國, 謊稱川煙丈之助系一位美國傳教士所開學堂的學生, /兩月前該學房放熱學時, 該學生即外出游歷, 昨于七月三十旋回學房, 仍欲入學, 伊尚不知中日業(yè)已
?總理衙門雖然在9月2日的復函中認失和。該教士因際此時不愿留此日本學生, 欲其回國0。
為田夏禮函中所說的有關川煙丈之助的情況不可信, 破綻百出, 但顧及在日本的中國僑民需要美國外交官代為出面保護, 因此在川煙丈之助回國問題上又不愿過于得罪田夏禮, 留了退路,
?要求在說明川煙丈之助/何年來京附學0和/本年避暑往來蹤跡0后, /再與貴署大臣商辦0。
接到總理衙門的回復后, 那位美國傳教士立即就為川煙丈之助編造了來京附學的時間及暑期游歷行蹤, 并稱/該日本人系極好學生, 并甚樸實0。田夏禮也在9月5日致總理衙門函中為其擔保, 稱:/查該教士人品向來方正, 以上所言實為可靠; 仍請貴衙門大臣查照, 繕給該日本人川煙丈之助由京赴津之護照, 俾其平安抵津。0?9月13日總理衙門致函田夏禮, 同意放行,
?準其出境。在田夏禮的安排下, 這名日本間諜終于在10月4日從上海乘船回國。
中日開戰(zhàn)后, 美國受兩國的委托, 代為保護中日兩國在對方國家的僑民, 這本符合正常的國際法慣例。然而, 美國外交官在保護在華日本人中卻常逸出國際法合理范圍, 對日本在中國的間諜也試圖加以保護, 這就暴露了他們袒護日本的立場。在日本間諜案問題上, 盡管美國政1
o5總署收美署使田夏禮照會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二日) , 5中美關系史料6光緒朝三, 第1894頁。5總署收南洋大臣劉坤一文6(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三日) 及附件一:5福原林平口供6、附件二:5楠
內友次郎口供6、附件三:5福原林平口供6、附件四:5清單6,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826) 3849頁。
5總署收浙江巡撫廖壽豐文6(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及附件一:5藤島武彥供詞6、附件二:5高見武夫供詞6,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694) 3697頁。?
?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函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一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35頁。?5總署發(fā)美國署公使田夏禮函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39頁。?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函6(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六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557頁。?5總署收美國署公使田夏禮函6(光緒二十年九月十五日) , 5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6第6卷, 第3658
頁。按:對川煙丈之助的在華間諜活動, 日本黑仝編:5東先志士記佾6下
1966年) 中有具體記述, 參見戚其章:5甲午戰(zhàn)爭國際關系史6, 第232頁。(東京:原書房,
,歷 史 研 究2011年第2期
府的立場與駐華外交官有所區(qū)別, 基本信守了中立政策, 但這并不足以整體上否定甲午戰(zhàn)爭期間美國政府的親日立場, 這在此后美國政府在調停中日戰(zhàn)爭的過程中反映得更為清楚。
三、美國的第一次調停
中日圍繞朝鮮撤兵問題發(fā)生之后, 清政府始終無意與日開戰(zhàn), 曾請求俄、英和美、奧、意等國加以干涉或調停, 避免中日爆發(fā)戰(zhàn)爭。9月15日平壤戰(zhàn)敗后, 清廷內議和之聲再起。9月27日, 慈禧太后命翁同龢前往天津, 探詢李鴻章能否設法請求俄國調停。10月初, 清朝總理衙門官員奕劻、奕訢等多次與海關總稅務司赫德會談, 商議由英國出面調停, 并提出以保證朝鮮獨立和賠償軍費作為講和條件。10月末, 在英國的調停建議遭日本拒絕和日軍侵入中國本土之后, 清政府轉而請求美國出面調停。10月31日, 恭親王奕訢和孫毓汶、張蔭桓等總理衙門官員專門約見美國駐華公使田貝, 舉行密談, 援引1858年5中美天津條約6第1款內容, 請求美國
111月3日, 總理衙門又迫不及待地召見充當調解人, 致函日本, 建議停戰(zhàn), 最終締結和約。
美、英、法、德、俄五國公使, 提出同意承認朝鮮獨立和向日本提供軍費賠償作為和談條件, 請求各國公使建議本國政府出面調停, 美國駐華公使田貝在當日致美國政府的電文中稱:/今日總署召集英、法、德、俄各公使及我本人開會, 要求我們電請我們的政府出面干涉, 獲取和平。它提出談判的基礎為朝鮮獨立和分期賠償戰(zhàn)費(數額由友國共同決定) 。0o
在議和問題上, 一方面, 美國政府以保持中立為由, 拒絕與歐洲國家聯(lián)合調停。早在10月6日, 英國外交大臣指示駐美代辦歌珅(W. E. Go schen) 致函國務卿葛禮山, 詢問美國是否愿意與英國、德國、法國和俄國一道調停中日戰(zhàn)爭, 并指出調停的條件是由各列強保證朝鮮的獨立, 日本將獲得一筆戰(zhàn)爭賠款, ?美國政府就予以拒絕。葛禮山12日復電表示, 美國總統(tǒng)雖然真誠希望中國和日本盡快達成和平條件, 并不使朝鮮蒙羞, 但他不能接受參加四國干涉的要
?即使英國政府做出進一步解釋, 表示五國的調解活動將/僅限于外交的行動, 并將僅于有求。
?并且, 葛禮山還將適當機會采取這一步驟時進行0, ?但/這個聲明并沒有變更總統(tǒng)的判斷0。
這一情況秘密通報日本駐美公使栗野。栗野在10月22日發(fā)給日本外務大臣的電文中寫道:/國務卿以如下之事密告本使:英國政府詢問美國政府關于為恢復和平試圖干涉一事, 是否有與英、德、俄、法同盟之意。美國政府則以同歐洲諸國結成關系, 與美國之政策背道而馳拒絕之。0?11月8日, 法國駐美大使巴德諾(Paten étre) 代表法國政府, 建議美國與歐洲國家聯(lián)合調停中日戰(zhàn)爭, 葛禮山也堅決予以拒絕, 聲稱/美國不能加入一項旨在迫使日本接受它事先不準備同1÷M r. Denby to M r. Gr esham, O cto ber 31, 1894, " in Jules D avids, ed. , A mer ican D ip lomatic and
Public P ap er s :T he United S tates and China, S eries I I I , T he S ino -J ap anese War to the Russo -J ap anes e War 1894-1905, Vo lume 2, T he Sino -J ap anese W ar I , pp. 274-277.
o÷M r. Denby to M r. Gr esham, N o vember 3, 1894, " op. cit. , p. 298.
?÷M r. G oschen to M r. Gresham, O ctober 6, 1894, " op. cit, p. 252.
?÷M r. G resham to M r. G oschen, O ctober 12, 1894, " o p. cit. , p. 252.
?5歌珅致格萊錫6(1894年10月14日) , 中國史學會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zhàn)爭6第7冊,
第447頁。
?5格萊錫致田貝6(1894年11月24日) , 中國史學會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zhàn)爭6第7冊,
第457頁。
?5駐美國栗野公使致陸奧外務大臣電6(1894年10月21日) , 戚其章主編:5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xù)編#
中日戰(zhàn)爭6第9冊, 第440頁。